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比较合适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比较合适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做比较合适。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好。如果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需要双方到场,对于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治疗终结后选择合适的司法鉴定所,建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或者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伤者本人携带病历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CT片等材料前往司法鉴定所; 3.由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员对伤者伤情等情况作出评估; 4.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