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什么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2.适用的法律不同; 3.主体资格不同;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 6.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7.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 8.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9.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即时补签,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用工一个月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三、没有劳动合同怎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加班通知;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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