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释义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Committc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按照1979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五部分的规定设立的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审查执行《公约》所取得的进展。委员会由23名有崇高道德地位的专家组成,这些专家由缔约各国提出名单在缔约国会议中选出,选举时顾及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及不同文明与各主要法系的代表性,任期为4年。委员会每年开会,其具体工作是审议缔约各国就本国为使《公约》各项规定生效所通过的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进展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出报告。缔约各国应在《公约》对其生效后1年内提出,并在其后至少每4年提出报告。《公约》第21条规定:“1.委员会应就其活动,通过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每年向联合国大会提出报告并可根据对所收到缔约国的报告和资料的审查结果,提出意见和一般性建议。这些意见和一般性建议,应连同缔约各国可能提出的评论载入委员会所提出的报告中。2.秘书长应将委员会的报告转送妇女地位委员会,供其参考。”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