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诉讼常用证据 |
释义 | 1、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详细的约定,通过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证明违约责任的分配。 2、房产证、产权单 证明交易房产的现状,房产证证明房产是属于业主的,因房产大部分处于抵押状态,因此,业主只能提供复印件,要进一步证明房产状况的真实性需要去国土房产部门查阅产权的情况,可以查询房产的业主,房产是否处于抵押状态、是否被他人查封等情况。 3、主体变更确认书 证明房产买方的情况。 4、过户登记价格确认书 证明买卖双方签订了阴阳合同。 5、租赁合同 证明租约存在真实性,租客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6、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通知书 证明租客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7、按揭贷款合同 证明业主的贷款银行,了解贷款银行的赎楼政策,以便安排交易的进度 8、、物业管理合同 了解物业管理的费用。 9、户口证明、学位证明 证明该房产是否附有户口,是否带有学位。 10、买卖双方地址确认书,联系电话 便于联系买卖方双方,便于法院文书的送达。 1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买卖双方的身份和住址,没有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不能立案。 12、买卖双方财产线索证据应 便于财产保全和将来判决的执行,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互相留意下对方的财产线索,最好是不动产,可以记下车牌等。 13、按揭服务协议 证明按揭公司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14、中介资金监管协议(定金、交楼保证金) 证明买卖双方履行了监管定金、交楼保证金的义务。 15、定金收据 买方支付定金的证明 16、交楼保证金收据 卖方支付了交楼保证金 17、律师函 律师函是证明一方违约最重要的证据,当一方出现违约时,守约方应及时委托律师向违约方发出律师函。实践中未及时做首期款监管的违约现象最多,首期款需要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才能监管,因此,买方未做首期款监管时,如果卖方没有通过律师函催告买方履约,则买方可以说是因为卖方的原因没有做首期款监管,那卖方就可能因为无法证明买方违约而败诉。 18、律师见证书 对于交易金额很大的房产买卖合同,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律师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避免交易风险的产生,万一一方把合同原件弄丢了,还可以从律师事务所查询到原件,律师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对特别的法律问题拟定补充协议或备注条款。证明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 19、中介的履约催告函 一方出现违约时,中介应及时催告对方,证明一方违约的证据。 20、交易过程中的录音、短信、(电子)邮件 这些也是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只要对方有违约的情形就应当通过这些方式记录下来。 21、银行资金监管协议(首期款)、银行进账单、存折(卡) 证明买方履行了监管首期款的义务。 22、银行冻结监管资金通知书 证明买方的首期款监管成功。 23、银行贷款承诺书 证明买方已经履行了向银行按揭贷款的义务。 24、公证委托书(赎楼) 证明卖方已经委托担保公司赎楼。 25、赎楼担保融资协议 证明卖方已经委托担保公司赎楼。 26、提前还贷申请表 证明卖方已履行赎楼义务。 27、递件过户回执 证明买卖双方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 28、税费票据 证明业主办理产权证和交纳税费的时间,还可以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29、家私清单 证明交房时房屋内应当具备的家具、电器等。最好附有录像,清单毕竟比较抽象,万一业主换了家私也讲不清。 30、水、电等欠费证明、缴费票据 证明房产尚欠的费用、买方代缴的费用。凭这些证据扣除卖方的交搂保证金。 31、交楼确认书 证明业主已经将房产交给了买方。 32、钥匙收条 交搂的证明。 33、房产价格评估报告、评估费票据 证明买方因房产上涨的差价损失、评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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