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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怎么才能分到更多的财产
释义
    一、离婚时怎么才能分到更多的财产
    离婚财产原则上是无法多分的,但是如果一方存在以下行为,则可以请求该方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这样就可以多分了。
    二、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办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条款,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反之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公证分配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交离婚证、分割协议、财产证明以及当事人的户口证明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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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