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案件胜诉后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案件胜诉后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胜诉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若不执行判决的,要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做好执行结束的有关工作。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二、行政诉讼一定要请律师吗 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如果当事人对法律以及相关的程序不了解,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或者找律师详细咨询。 ![]() 三、行政诉讼中哪些证据可以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书证、物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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