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 1.原则上,孩子归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用的多少与期限长短,由双方商定同意。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不存在违法的问题,达成签署协议则可执行。双方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由法院判决抚养费,法院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成长的实际情况,原则上确保孩子的生活不能低于当地的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按照对方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对方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当年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多个孩子,抚养费会上调,但也是适可而止,不会超过对方月工资或固定收入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起诉支付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支付抚养费需要以下材料: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三、离婚抚养费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抚养费纠纷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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