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除职工需要什么程序 |
释义 | 一、开除职工需要什么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公司开除职工按劳动法应该怎么赔偿职工 公司开除员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要求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应该什么时候支付 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应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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