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职责怎么界定 |
释义 | 一、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职责怎么界定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职责如下界定: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保证的,按连带保证处理 二、贷款担保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贷款担保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借条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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