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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遗产公证的材料清单
释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材料清单
    办理遗产公证的材料清单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有以下两种例外情况:
    1.公证书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查并撤销,即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2.继承人确实有可撤销的事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公证,并由法院决定是否恢复其继承权。
    
    三、办理遗产公证多少费用
    办理遗产公证多少费用需依据受益额来计算具体数额,按标的比例确认。一般按受益额的2%收费,最低收取200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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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