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书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书 如下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书: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申请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3.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宣告取保候审决定书。 二、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三、判刑取保候审保证金满期退还吗 判刑取保候审保证金满期退还,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的,保证金可以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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