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写遗嘱财产应该如何处置 |
释义 |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写遗嘱财产应该如何处置 没有立遗嘱的,财产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被继承人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三、被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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