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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进行刑事抗诉程序
释义
    一、如何进行刑事抗诉程序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检察院刑事抗诉期限是几天
    法律网提醒您,检察院刑事抗诉期限是5天、或者是10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刑事抗诉程序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下抗上审,二是同抗同审。
    刑事抗诉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前者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就是下抗上审。
    而同抗同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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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8: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