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不承认借条上的借款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借款人不承认借条上的借款该怎么办 有借条不承认的方法:尽快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以免因为诉讼时效问题而丧失胜诉权。起诉时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借条等材料。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等产生的债务,可以将对方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借条的法律效应怎么写的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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