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一、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房屋赠与需要以下手续: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持相关的资料及证件到房屋所在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到房地产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房屋赠与过户后还能反悔吗 房屋赠与过户后不能反悔。 但是受赠人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房屋公证处公证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赠与房屋公证处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前往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并制作相关的公证笔录。 3.公证员经审查确认材料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后,出具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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