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驾驶员醉驾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怎么处理 机动车驾驶员醉驾的处理是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国人民共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被拘役会开除工作吗 醉驾被拘役不一定会开除工作,一般公职人员是要开除的,而要是普通单位,要看单位领导的态度。因醉驾而被判刑的,属于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交警认定醉驾的证据有哪些 交警认定醉驾的证据就是酒精检测结果。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驾。如果吹气达到这个标准的,之后会进行血液检测,血液检测结果也达到的,属于醉驾。 引用法条: [1]《中国人民共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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