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公证来使房产遗嘱发生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是否需要公证来使房产遗嘱发生法律效力 不是需要公证来使房产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 即公证只是一种形式,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除公证遗嘱外,但并不是遗嘱的生效条件。普通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程序如下: 1.遗嘱人到公证机关提出遗嘱公证的申请; 2.遗嘱人提交个人的相关材料; 3.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 三、遗嘱公证的材料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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