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致离职是否应该进行经济补偿 |
释义 | 一、工伤致离职是否应该进行经济补偿 工伤辞职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人身损害的事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损害与工作有关;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三、工伤赔偿的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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