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
释义 | 一、大连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1、初审 现在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新人可以在官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的日期,并且还要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如果该时间段没有人预约,那么工作人员就会初步审核新人填写的信息。 2、受理 新人准备好证件后需要去大连涉外婚姻登记事务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首先要填写一份结婚登记申请书交给工作人员,这代表着工作人员接受办理这个事务。 3、审查 工作人员收到实质的证件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必须保证新人提交的证件都是真实有效的,不能是伪造、过期证件,审查通过后就可以进行下一流程。 4、领证 通常如果新人提交的证件没有问题,那么工作人员就会给新人颁发盖有钢印的结婚证。 二、大连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1、大连市本地居民 大连市居民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准备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还需要准备复印件。当事人还需要准备目前无配偶证明以及双方非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就是双方近期共同拍摄的3张2寸免冠半身红底证件照。 2、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需要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还需要本人香港地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由公证人公证的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3、澳门居民 澳门地区的居民们在大连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出具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还有本人在澳门地区的身份证;以及由澳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4、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需要出示有效通行证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以及台湾公证机构签发的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5、华侨 华侨需要准备好本人真实有效的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开具并经我国使馆认证或我国驻该国使馆开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及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6、外国人 外国人需要出具真实有效的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和本人无配偶证明。 三、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 符合法定条件,履行了婚姻登记手续的合法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无效。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 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婚姻无效。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应当在法定婚龄届至前提出或宣告该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在向有关机关提出婚姻无效时,对无效事由已消除的,不得宣告该婚姻无效。 2、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效婚姻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大连涉外婚姻登记程序主要分为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四个流程,新人在去民政局前应该先准备好相关的证件,以免手忙脚乱。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大连涉外婚姻登记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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