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释放当天是否统计羁押期限 释放当日不计入羁押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最后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二、刑事案件中,最长的羁押期限有多长 法律网提醒,羁押最长时间是七个月。如果犯罪人属于一般羁押的,那么时间最长是三个月左右。若是属于特殊羁押期限的话,那羁押时间经申请可以再延长两个月,若是期限满了还没有审完,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延长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侦查羁押期可以取保候审吗 能取保候审,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从刑事案件当事人从第一次被刑事拘留之日起到判决生效之前都可办理取保候审。所以拘留期间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一般由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办理,当然也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具体能否被取保候审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满足《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条件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