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有如下: 1.侵犯的复杂对象不仅侵犯了投标人或国家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 2.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串通投标; 3.犯罪的主体是招标人的特殊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犯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个人串通投标罪如何处罚的 个人串通投标罪如下处罚的:一般串通投标罪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串通招投标罪立案标准 串通招投标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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