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逮捕嫌疑人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逮捕嫌疑人 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况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逮捕后多久开庭判刑 逮捕后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开庭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三、逮捕犯罪嫌疑人是否会通知家属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因此,被拘留或被批捕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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