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强制拆迁如何申请救济 |
释义 | 一、非法强制拆迁如何申请救济 非法强制拆迁申请救济的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强制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法定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拆迁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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