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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哺乳期指的是多长时间
释义
    一、哺乳期指的是多长时间
    哺乳期指的是12个月,每天哺孕,两次,每次来回路上的时间为半小时来回路上的时间也计算工作时间,不扣除工资。还可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哺乳期被开除赔偿标准
    哺乳期被开除赔偿标准是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是被辞退员工存在法定过失性辞退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女职工哺乳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2.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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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