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一般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般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怎样处理案件 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处理案件方式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被告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多久时间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进行规定。但对强制执行的审限进行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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