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撤销后何时可再次提起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撤销后何时可再次提起 离婚案件撤销后一般六个月后可再次提起。 1.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2.但是如果撤诉后六个月内,有新的事实或理由或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诉讼的流程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三、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作出决定 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作出决定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协议不成时,再由法院根据下列情形判决决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为主;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且父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决定; 3.若子女是八周岁以上的,父母或者法院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要听取子女的个人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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