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办理房屋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屋继承需要的资料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或遗嘱、遗赠协议;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4.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房屋继承的起诉状怎么写 房屋继承的起诉状写法如下: 1.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 2.房产继承起诉请求事项; 3.房产继承纠纷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提出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房产继承办理时间限制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办理时间没有限制,但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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