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将会以单位全体员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如何报工伤保险 员工报工伤保险的方式如下: 1.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2.然后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适时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4.最后审核通过的,及时发放相关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2]《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3]《工伤认定办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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