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团伙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团伙非法拘禁如下判刑: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如果是主犯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从犯的,应当在以上判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由谁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拘禁罪由以下部门管辖: 1.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 2.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三、非法拘禁罪公安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公安立案标准如下: 1.违法拘禁持续时间超出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违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违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违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暴打、侮辱; 4.违法拘禁,使人伤残、丧命、精神失常的; 5.为索要债务违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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