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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民基本权利指的是什么
释义
    一、公民基本权利指的是什么
    公民基本权利指的是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监督权;
    5.受教育的权利;
    6.人身自由权;
    7.住宅安宁权;
    8.通信自由权。
    二、公民权利如果受到侵犯怎么办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忍气吞声,要积极与侵权者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再通过仲裁以至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三、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法律网提醒,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如下:
    1.现实性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
    (2)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规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因而是可以实现的。
    2.广泛性
    (1)享有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
    (2)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范围非常广泛。
    3.一致性
    (1)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和受教育;
    (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4.平等性
    (1)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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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