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公证处有备案吗 |
释义 | 一、公证遗嘱公证处有备案吗 公证遗嘱公证处有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后,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二、公证遗嘱的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 三、公证遗嘱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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