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子女还有法院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一、死亡子女还有法院赡养义务吗 死亡子女是没有法院赡养义务的,已经死亡的人员生前的权利义务都已消灭。比如,儿子过世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子女赡养义务的免除情形有哪些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三、子女多少岁赡养老人 子女赡养老人的年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多少岁,一般是子女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且有能力赡养父母时,对父母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的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