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双务合同只有主给付义务吗
释义
    双务合同只有主给付义务吗
    双务合同只有主给付义务吗?答案是否定的。
    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又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主给付义务是指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必备的、自始确定的,并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
    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为从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双务合同只有主给付义务吗”问题进行的解答,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而双务合同是只有主给付义务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0: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