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关系的终止条件主要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继子女关系的终止条件主要是怎样的 继子女关系的终止条件主要是: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继子女接受继父或继母抚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生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要求解除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的一般不应允许;但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3.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离婚或生父母死亡而终止时。 4.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被继父或继母收养的情况。 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没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应认定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可获得遗产。 ![]() 三、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 1.证明继子女未成年的证据; 2.证明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的证据; 3.证明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的证据。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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