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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乱收费找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一、开发商乱收费找哪个部门投诉
    开发商乱收费找哪个部门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购房者要投诉开发商是可以到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的,在进行投诉时也是需要提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如果在购房后进行验收时如果发现质量出现了问题后也是可以提出投诉的。一般情况下提出投诉申请时也是要向当地的房管局以及建设局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二、开发商乱收费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法律网提醒您,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开发商违法违规怎样行政处罚
    开发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5]《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6]《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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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