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顺序份额怎么确定 |
释义 | 一、遗产继承顺序份额怎么确定 遗产继承顺序份额的确定方式有: 1.有遗嘱的,按照有效遗嘱确定遗产继承的份额; 2.没有遗嘱的,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当均等具有遗产继承份额; 3.继承人协商一致确定遗产继承份额。 二、遗产房产继承如何办理继承 房产遗产继承的办理方式如下: 1.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3.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 4.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三、房产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房产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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