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超载怎么处罚标准 |
释义 | 一、汽车超载怎么处罚标准 车辆超载处罚标准是:如果他人驾驶经营运输的客车载人的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则应当一次性扣完十二分;如果他人驾驶客车载人的人数超过额定成员的百分之二十,应当处以五百元以下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超载必须在超载当地处理吗 交通违章一般不能在异地处理,但如果两地系统联网,就可以回到自己省办理罚款。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超载和超限的区别有哪些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3.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根据《公路法》第8条规定,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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