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 |
释义 | 一、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 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应按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贩毒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无期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毒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贩毒数量较小的,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法律网提醒您,14-16周岁人贩毒还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贩毒可以减刑吗 贩毒被判刑的是可以减刑的,只要符合减刑的相关条件,而且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 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三、贩毒未交易就不能认定贩毒吗 贩毒未交易并不是一定就不能认定贩毒,贩卖毒品未交易成功,犯罪状态并非必然是未遂,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既遂和未遂。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否得逞,是区分既遂和未遂的标准,贩卖毒品罪,何谓得逞,到目前为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予以明确规定。但是,在个别地方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表明了司法机关的基本态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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