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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释义
    一、离婚起诉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离婚起诉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离婚会判离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离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夫妻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三、起诉离婚一般多长时间审结
    起诉离婚若是使用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离婚后便不需要在办理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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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