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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
释义
    一、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
    北京市工伤十级伤残赔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多少个月
    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一般以医疗证明为准,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十级没交社保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工伤十级但没有工伤保险的,相关的医疗费、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如果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并且缴纳了滞纳金的,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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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