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债务人跑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债务人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债务人跑了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作缺席判决。法律网提醒您,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后,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债务人不还债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不还债担保人的责任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 三、债务人对借款人的义务是什么 债务人对借款人的义务是:欠条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向借款人全面履行自己的偿还义务,如果没有按时履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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