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收土地有什么补偿 |
释义 | 一、国家征收土地有什么补偿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有: 1.国家征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偿费、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2.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及时足额的进行支付。 3.土地征收在国家法律方面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不同,所获得的补偿是不同的。 二、土地征收具体步骤有哪些 土地征收具体步骤有: 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 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公告; 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 4.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三、土地征收引起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征收引起的纠纷应当的解决方式有如下: 1.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 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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