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应怎样写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应怎样写 自书遗嘱应这样写: 1.写明标题。 2.写明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立遗嘱的原因。 4.详细写明遗产的状况,包括债务。 5.写明对财产的处理意见。也可以列一条财产,写一条处理意见。 6.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写明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7.立遗嘱人亲笔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二、自书遗嘱有没有见证人 自书遗嘱没有见证人。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需要见证人的,见证人不是自书遗嘱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如何遗嘱中的被胁迫如何认定 法律网提醒,遗嘱中的被胁迫,指遗嘱人被行为人故意以非法的手段进行威胁,导致遗嘱人因此陷入恐惧并因恐惧而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因胁迫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在主观上须有胁迫的故意。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胁迫的行为。 3.遗嘱人因胁迫的行为陷入了恐惧。 4.遗嘱人因陷入了某种恐惧而作出了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遗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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