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无借条能追债吗 |
释义 | 一、债务人无借条能追债吗 债务人无借条能追债。 债权人在采取起诉或者仲裁的手段之前,应当进行证据取证或者固定工作,以便万一发生赖账行为,也能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法院或者仲裁委的确认。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没有借条想要回欠款怎么办 没有借条想要回欠款,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来讨回债款,例如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什么样的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具备下列条件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1.签订主体合法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借条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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