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与所有权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对于所有权,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根据《民法通则》第71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属于物权的范畴,与债权构成财产权的两个分类。 继承权和所有权均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但它们之间存在的主要区别如下: 第一,权利主体不同: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权人;继承权的主体为继承权人; 第二,权利客体不同:所有权的客体主要指物,而不包括债权;继承权的客体主要包括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 第三,权利内容不同: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继承权的内容包括继承权的接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等权利,一般情况下不包括最为重要的处分权利,即共同继承人在未分割遗产前一般不得处分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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