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以后能卖吗 |
释义 | 一、二手房过户以后能卖吗 二手房过户能不能卖,要看当地政府有没有出台相关的限售政策。如果当地政府没有出台限售政策,并且我们刚过户的二手房没有进行抵押或者贷款,已经领取了新的房产证,那么通常是可以进行买卖;如果有贷款,需要在签订合同后先将贷款还清。 法律网提醒,如果当地政府没有限售政策,我们想要出售刚过户的二手房,那么通常是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出售不满两年的住宅,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即增值税=计税额/1.05*5.6%。因为刚过户的房子不属于满五唯一的情况,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 二、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吗 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延期过户期限,二手房延期过户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约定,延期过户属于违约行为,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三、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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