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理人的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一、保险代理人的类型有哪些 保险代理人的类型有: 1.专业代理人 即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兼业代理人 即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3.个人代理人 即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凡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审核登记报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包括哪些范围 保险代理人业务范围: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 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根据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批准的代理险种,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 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责任保险和被代理保险公司授权的其它险种。 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可以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 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的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后,子公司之间相互开展了交叉销售业务。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 三、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保险合同是否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之规定,保险合同虽为保险代理人代签,但只要投保人已经足额交纳保险费,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