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基本农田罪是哪个部门处理 |
释义 | 一、破坏基本农田立案标准哪个部门管 破坏基本农田立案标准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发现破坏农田的行为,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破坏基本农田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法律网提醒您,土地(含耕地在内)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耕地。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 三、破坏基本农田立案标准 破坏基本农田立案标准是: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第1点、第2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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