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提起反诉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一、被告提起反诉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被告提起反诉的条件具体以下条件: 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二、反诉的诉讼时效怎样规定? 民诉中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前。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 法律网提醒,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三、驳回反诉理由具体有哪些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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