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在外地办理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一、结婚证在外地办理有什么影响 结婚证在外地办理没有什么影响,但结婚证只能到男女双方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丢了结婚证怎么办 丢了结婚证的办法是可以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三、没有结婚证算不算骗婚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算骗婚。法律网提醒您,如果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则可能构成骗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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